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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详情

明通治伤风颗粒(明通)

缓解感冒引起的鼻塞、流鼻水、打喷嚏、咳嗽、咽喉痛、发烧、头痛、关节痛、肌肉痛等症状。


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:ZC20171003(原ZC20120002)
生产企业:明通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厂

使用说明


【药品名称】 明通治伤风颗粒(明通)

【通用名称】 明通治伤风颗粒

【规格型号】 2g*6袋

【生产企业】 明通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厂

【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】 ZC20171003(原ZC20120002)

【有 效 期】 36 月

【功能主治】 缓解感冒引起的鼻塞、流鼻水、打喷嚏、咳嗽、咽喉痛、发烧、头痛、关节痛、肌肉痛等症状。

【用法用量】 饭后服用。一次1袋,一日3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 可见恶心、头痛或失眠或心率加快;嗜睡、口渴、多尿、咽喉痛、困倦、虚弱感、心悸、皮肤瘀斑、出血倾向;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白血球减少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
【注意事项】 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无水咖啡因、盐酸那可汀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 4.心脏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请勿超剂量使用,若有副作用产生,应立即停药到医院就诊。 7.需要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时,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。 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禁 忌】 1.对马来酸氯苯那敏、乙酰氨基酚、咖啡因过敏者禁用。 2.苯酮尿症患者不得服用本品。 3.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 明通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厂

【包装单位】 盒

【主要成份】 葛根、麻黄、桂枝、白芍、大枣、生姜、甘草、人参、对乙酰氨基酚、无水咖啡因、盐酸那可汀、马来酸氯苯那敏,辅料为:糖精钠、焦糖、羟甲基纤维素钠、乳糖。

【性 状】 本品为灰棕色的颗粒,味苦。

【贮 藏】 密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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